立陶宛修改公務員法 臺媒解讀:準備在臺成立“代表處”
立陶宛修改公務員法 臺媒解讀:準備在臺成立“代表處”。(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3月25日訊 據臺媒援引外媒報道,立陶宛政府23日向國會提案,準備修改公務員法,讓政府得以派駐商務代表到國外。臺媒稱,此舉是準備派遣商務代表到臺灣,朝在臺成立所謂“代表處”的目標邁進。
立陶宛經濟和創新部長阿爾莫奈特強調,修法目的是讓立陶宛在沒有外交代表機構的地區,例如在臺灣成立所謂“經濟代表處”和外派商務代表。立陶宛外長林克維丘斯聲稱,與臺灣強化關系并不違背一個中國政策。
此前,針對立陶宛方面稱,計劃在臺灣地區開設貿易代表辦公室。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曾回應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方堅決反對包括立陶宛在內的建交國同臺灣互設官方機構或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交往。我們敦促立方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恪守建交承諾,不要被“臺獨”分裂勢力所利用,不要做有損雙邊政治互信的事。(中國臺灣網 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