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漁港“火燒船” 漁會負責人直指臺當局防疫措施漏洞
屏東縣鹽埔漁港鹽發生連環火燒船事故。(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6月19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屏東縣鹽埔漁港16日下午發生火燒船事故。漁業受疫情影響還未恢復生機,一場大火漁民生計更遭受嚴重打擊。東港區漁會總干事林漢丑說,這場大火也燒出臺當局對遠洋漁船檢疫漏洞問題。
林漢丑說,“遠洋漁船境外雇傭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強制規定船員進行居家或集中隔離14天,產生“放空船”現象,根本無法應對火災等緊急事件,且增加漁民很大的住宿負擔。漁民想問,臺灣防疫都解禁了,來自境外的邊境檢疫縮短為5天,為何臺當局對于遠洋漁船訂立如此嚴格的14天防疫標準?漁民在原船接受檢疫的做法,為何不采用呢?
林漢丑表示,為強化漁船安全防護,他向漁業主管部門提出建議轉臺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一是檢疫期適當減少天數,應隨實際的疫情情況調整縮短檢疫天數,二是恢復“原船檢疫”選項,三是恢復返港前30天無海上接觸史,可免居家檢疫的判定。
據了解,此次大火共造成5艘遠洋漁船及2艘膠筏全毀,損失近3億新臺幣。對于漁船殘骸后續清理事宜,林漢丑呼吁屏東縣政府及漁業主管部門拿出實際行動協助受災漁民處理船體殘骸清運問題。(中國臺灣網 王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