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子殺死警察被判無罪 受害者家屬:聽到判決腳都軟了
臺灣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嘉義地院認定鄭姓兇嫌有“精神問題”,一審判其無罪,50萬新臺幣交保。(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4月30日訊 “聽到判決腳都軟了”,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鐵路警察李承翰的母親張秀珍表示,聽到犯嫌被判無罪的當下,全身無力,先前已知判死刑的機會不高,但他們要求不多,只希望判無期徒刑,讓他不要再出來害人。她表示,法官完全沒顧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和社會觀感,若法官是當事人家屬,又作何感想?會這樣判決嗎?
臺灣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執勤時,被逃票的鄭姓嫌犯持刀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30日)一審宣判,判處鄭姓兇嫌無罪,諭令50萬(新臺幣,下同)交保。判決理由為法官合議認為鄭嫌有長期精神疾病,因中斷就醫吃藥,在搭火車時急性發病,精神極度不穩定,嚴重影響認知及理解能力。案件宣判后在島內引發爭議。
李母今天哽咽地說,案發已經9個多月了,每個人都叫他們放下,但哪有這么容易?每天都難以入眠,一定要看看兒子的照片,但看了又很難過,更加睡不著。“判決讓大家都很失望!”李母說,判決前律師就說即便再申請鑒定可能都是同一個醫師,加上國際公約,可能無法判死刑,但今天判決的是無罪,代表殺人裝瘋可以無罪,這讓警察怎么能安心執法?以后誰還敢當警察?“社會要安定,殺人一定要嚴判”。
李母說,嫌犯能交保,這段時間有可能去害別人,大家都很關心,親戚朋友都打電話跟她說“太不公平了”,鄰居也大罵“殺人能交保,實在太離譜了”。李父說,法院傳喚鄭嫌工作的老板、朋友、家人和接觸的人作證,都說他很正常,他在最后一庭時還說“希望假釋,因為老板沒給工錢,希望能討錢”,代表思維還很清晰,怎么會因病判無罪。
嘉義市長黃敏惠對此也表示沒辦法接受,并且相信多數人也沒法接受這樣的結果。(中國臺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