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 二審改判"學運"頭目魏揚等人有罪
島內6年前發生攻占“行政院”事件。(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4月28日訊 綜合臺媒報道,島內6年前發生的“太陽花學運”之“323攻占‘行政院’”案,臺檢方共起訴132人,蔡英文上臺后民進黨當局“行政院”撤告,仍有21人無法撤回公訴,其中“學運”頭目魏揚一審被判無罪,另11人有罪。案件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天(28日)宣判,認定魏揚、陳廷豪等7人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臺“323攻占‘行政院’”案源于魏揚與所謂青年政治勢力團體“黑島青陣線”部分成員,伙同其他占領“立院”的學運社團人員,于2014年3月23日晚上7點,號召民眾在臺“行政院”周邊拒馬(障礙物)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并在正門前廣場進行靜坐抗議等行為。此外,也有大批民眾與學生,闖進時任臺“行政院政務委員”陳希舜辦公室與“行政院”電器室,當時在場人士與警察發生拉扯等狀況。
檢方起訴后,臺北地院判魏揚在內的10名被告無罪,陳姓等11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則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3月至5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受理開庭。(中國臺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