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為在滬臺青提供的300套公租房兩岸居民申請條件相同
中國臺灣網12月25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主持本次新聞發布會。
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26條措施”發布之后,受到了廣大臺胞臺企的熱烈歡迎和肯定,為了讓大家更能詳細地了解“26條措施”的具體情況,本次發布會特別邀請到外交部領保中心楊舒常務副主任、教育部港澳臺辦王志偉副主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李金生副司長、文化和旅游部港澳臺辦滿宏衛巡視員、國家體育總局港澳臺辦吳堅主任,為大家詳細介紹《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到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海峽衛視記者:“26條措施”中第18條規定,持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請予以說明。另外,我們知道上海近日推出了300套以公租房形式的臺灣青年公共住宅,請問今后是否會將此形式推廣至大陸各地?謝謝。
朱鳳蓮:近年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不斷出臺相關政策,解決廣大臺胞關于住房的需求。持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在大陸工作、學習,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根據自己自身的實際需要購買商品房,用于自住、自用。同時,大陸部分城市購買住房實施限購,臺胞在這些城市購房和大陸居民一樣,應符合當地政策規定。
除了購房,實際上臺胞在大陸還可以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也就是我們說的公租房。公租房是一種政策保障性住房,主要是為了解決長期在當地居住、工作、生活民眾的住房困難問題。上海市這次專門為在滬臺灣青年提供300套公租房,是一件好事、實事。據了解,在申請條件上,兩岸居民是相同的,就是說非上海戶籍的申請者都需要持有居住證并且繳納社保。
實際上大家可以關注一下,102個地方出臺的“31條措施”的具體實施意見當中,有不少是直接涉及到當地就業臺胞可以申請公租房措施的,比如北京、廣州、廈門等地。據了解,目前北京和廈門已經分別有38名和16名符合條件的臺胞申請到當地公租房,廣州市拿出了1000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條件的臺胞申請。為臺灣同胞辦好事,當然是越多越好,我們都會積極支持和鼓勵。(中國臺灣網 賈若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