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大陸海關將盡快推動出臺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采信制度
中國臺灣網12月11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主持本次新聞發布會。
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26條措施”發布之后,受到了廣大臺胞臺企的熱烈歡迎和肯定,為了讓大家更能詳細地了解“26條措施”的具體情況,本次發布會特別邀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資司鄭持平副司長,科學技術部港澳臺辦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創新司李玉冰副司長,以及國務院臺辦經濟局陳斌華副局長,詳細介紹“26條措施”當中涉及到為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記者:我們注意到“26條措施”中第11條提出,“為推動臺灣輸入大陸商品便捷快速通關,支持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發展,海關部門正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管理制度!闭垎柊l言人這項管理制度預計何時能夠推出?制度的推出將對臺灣輸入大陸商品通關帶來哪些便利?謝謝。
陳斌華:為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推動臺灣輸入大陸的商品便捷快速通關,支持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發展,大陸海關正在加快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管理制度。
目前采信制度已經在一定范圍征求意見,大陸海關將根據意見進一步完善并盡快推動出臺。條件成熟后,符合要求的臺灣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可被大陸海關采信。
這項制度實施后,大陸海關將降低來自臺灣相關商品的查驗率,進一步提升臺灣輸往大陸商品的便利化水平。同時將助推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的發展,臺灣有關檢驗檢測機構將有機會獲得更多的檢驗檢測業務。(中國臺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