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6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10點在國臺辦新聞發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主持本次新聞發布會。
深圳衛視: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所謂“法務調查局”前不久獲得大陸方面的同意到港設立“法務秘書”,據稱這是該局首次有人在海外據點工作,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謝謝。
馬曉光:首先,有關報道不符合事實。按照港臺雙方的有關共識,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并未設立“法務秘書”一職,更沒有所謂“獲得大陸方面同意”這回事。臺灣有關機構應該切實遵守香港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活動。(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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