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強調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云”)
中國臺灣網1月4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二審遭判刑4個月,但上訴后,臺“最高法院”3日撤銷二審有罪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對此,馬英九通過辦公室再次強調,“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起源于2013年的九月政爭。馬英九原先要揭露“司法關說案”,卻意外被指他要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偵查中的機密,涉嫌教唆泄密等罪,遭提起公訴。馬英九一審被判無罪,但二審逆轉有罪遭判刑4個月,案子經上訴到三審,臺“最高法院”在3日撤銷二審有罪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依照島內相關規定,刑事案件只能撤銷發回一次,之后不得再上訴,此案將最后決戰臺灣“高等法院”。
對于臺“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馬英九再次強調,“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中國臺灣網 賈若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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