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2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歐洲在臺商務協會發布2019年度建議書指出,臺灣有關延攬外來人才的相關法律不但是迭床架屋,且幾乎“連臺灣人都看不懂”,建議臺灣當局予以簡化。
歐商人力資源委員會代表、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伙律師許修豪指出,歐洲商會歡迎臺灣進一步改革“勞動法”,因為“勞基法”仍有欠缺彈性之處,尤其應排除“資深高階員工與經理人”,適用一般員工的工時及加班費規定。
許修豪指出,針對延攬外來人才,臺灣至少有4個相關法律,但不僅彼此迭床架屋,還復雜到連臺灣本地人都很難看得懂,就算翻成英文,有興趣來臺灣的外國人大概也會因為看不懂而很難理解。
許修豪說,臺灣長年飽受低薪所苦,吸引外來人才的能力本來就有限,但“延雇法”卻相當保守,對任用外來高階人才采取極高嚴苛標準,“這根本是互相矛盾”。(中國臺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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