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4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稱,臺“監委”仉桂美昨天表示,臺當局“教育部”完全沒有誠意解決大學遴選問題,已請“教育部”兩個星期內回復相關問題;如有必要,不排除動用“彈劾”。
報道說,臺當局“監察院”今年3月通過糾正“教育部”,主查“監委”仉桂美、王美玉認為“教育部”函釋違法擴張“相當教授”的范圍及資格,導致陽明成為第一個副教授可成為校長的公立大學,要求“教育部”撤銷函釋。此外,陽明大學與臺灣大學的校長遴選案疑皆有未揭露、回避問題,卻出現雙重標準,為此,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上午依有關規定,請臺當局“教育部長”葉俊榮率相關主管接受質問。
仉桂美會后表示,臺當局“教育部”完全沒有誠意要解決問題,她問及“教育部”函釋,僅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8條前段的“具博士學位及博士后8年以上工作年資”等資格條件為標準,即得認定為“相當教授”,未納入第18條后段的“相當學術”條件,是否已違法;陽明案在“監委”約詢“教育部官員”期間,即批準發聘,為什么臺大校長遴選已有結果,到現在沒有發聘,還要重啟遴選,對兩校處理是否標準不一。
仉桂美說,葉俊榮的回復是,因為陽明校長已經上任了,葉俊榮沒有否認校長遴選應優先適用大學法,但對于臺大案為何是采用“行政程序法”,則沒有回答。葉俊榮說,“我們會注意平等原則,但有時候個案狀況未必一樣。”
葉俊榮會后受訪時表示,大學校長遴選應盡量做到周延,大學遴選制度全面性的檢討,目前都在進行中。未來會針對幾個大學遴選產生的爭議,會負責任完整檢討。(中國臺灣網 林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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