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企業工會7日到“黨產會”陳情喊冤。(圖片取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8月7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于7日上午召開第47次“委員”會議,決議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并將于7日下午2點30分,于“黨產會”1樓舉辦“委員”會議會后記者會,說明本案及后續執行情形。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日前受訪稱,“黨產會”在召開第47次“委員會”,相關證據都充分掌握,決議認定“救國團”就是國民黨的附隨機構。在認定附隨組織后,資產將全部凍結,禁止處分。雖然相關業務仍可繼續運作,但須經過“黨產會”同意,才可使用。
據臺灣《旺報》日前報道,“救國團”2日發表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為題的聲明稿表示,不論“救國團”如何大聲疾呼,提出法院判決、行政機關公文書及歷史資料作為反證,“黨產會”實際上早有定見,才會準備對“救國團”做出充滿政治考量的行政決定,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及“黨產會”組織規程第5條。“救國團”深表遺憾,也表達嚴正的抗議。
聲明稿表示,“救團團”成立以來,各項收益完全供業務使用,結余也全部依照法律規定轉為公益服務,從未分配給任何政黨或特定人士。此外“救國團”也可提出臺“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內政部”的意見,以及行政機關諸多公文書,證明“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1952年,蔣介石為做島內青年人政治思想工作,于3月29日的文告中倡議成立一個青年組織。同年5月31日,該組織在臺北市成立,蔣經國任主任。2000年10月30日,組織正式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中國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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