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7日訊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長”葉俊榮昨表示,“管(中閔)案現(xiàn)在是很糟糕的僵局”,未來一、兩個月是處理的黃金時間。葉俊榮提出“管案”的基本處理原則,只看管中閔擔任臺哥大獨董是否該利益回避,至于管中閔的學術(shù)倫理案及赴陸學術(shù)交流案,則不會納入決策時的考慮。
葉俊榮昨天上任臺當局“教育部長”,他表示,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人事案,現(xiàn)在陷入糾結(jié)的局面,他深深感受到,這個案子對臺大、臺灣高教、人心都造成相當大的沖擊。“臺大校長不能長期代理”,葉俊榮說,代理校長可以是一個月、兩個月,但若長期代理,就不利大學發(fā)展,“教育部”若繼續(xù)“假裝沒事”不處理,將傷害臺大及學生的學習權(quán)益。
葉俊榮表示,關(guān)于“管案”,“教育部”和臺大之間,本來就應該以程序合法為基礎(chǔ),一個人的特質(zhì)、好不好、棒不棒,都不是“教育部”該去干涉的,“教育部”不能代替大學選出最好的校長、但也不能去排除不喜歡的人選。
葉俊榮認為“管案”有三項選擇,其一是針對利益回避問題,臺大重啟校長遴選,這符合臺當局“教育部”的期待、也合乎程序正義,但臺大明白表示不做,并要求直接聘任管中閔為校長,“‘教育部’和臺大已經(jīng)火車相撞”,要再執(zhí)行有困難。
其二是尊重司法處理,現(xiàn)在包括臺大、管中閔及學生均已對管案提出訴愿,葉俊榮說,司法結(jié)果當然要尊重,但過程曠日廢時,“我們可能等不及”,也會對臺大造成不小傷害。
其三是找出一條新路!葉俊榮說,“教育部”和臺大之間,不要只是冰冷的“文來文去”,而是更積極的溝通,并注入互信,未來“教育部”會花一段時間進行咨詢、請教及溝通,“但不是長久的溝通”,這件事必須很快有結(jié)果。
葉俊榮提出“管案”的基本處理原則,只看管中閔擔任臺哥大獨董是否該利益回避,如果臺大之前遴選在這方面處理有問題,臺當局“教育部”會要求重選;至于管中閔的學術(shù)倫理案及赴陸學術(shù)交流案,則不會納入決策時的考慮。
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fā)言人袁孝維響應,葉俊榮為臺大教授,也是法學專家,期待他能夠依法行政、尊重大學自治精神及遴選委員會之決議,盡速聘任管中閔為臺大新校長。(中國臺灣網(wǎng)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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