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8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空污法”修正案三讀后,移動污染源(汽機車)排放量可抵換固定污染源(工廠)的規定成為亮點之一。不過,不少民眾反映抵換制度是為舊車找出路,形成政策買票。
臺“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日解釋,只在高屏地區實施,是因當地重工業多且分散,須進行總量管制,反觀中彰投、云嘉南重工業較少,固定污染源集中在中火、中龍、六輕等幾個大廠或工業區,用指定削減效果更快。詹順貴強調,是否為了選舉不得而知;現在只是政策延續進入第2期,沒有其他考慮。
詹順貴又說,由工廠購買老舊汽機車取得抵換量,不僅可增產或擴廠,又可提高舊車價值并加速報廢淘汰。至于將來工廠要如何購買老舊汽車?價格如何?由市場機制決定,相信民間自有辦法。用當局力量淘汰老舊汽機車不僅要花錢補助,速度也快不了。
此外,10年以上汽機車加嚴管制也引起不少民眾不滿。“環保署”表示,會分階段、期程進行,第1階段受影響者為一二期大型柴油車約7萬輛,以及二行程機車96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四行程機車保養良好均不受影響。詹順貴說,有些二行程機車族平常注重保養,如果偶爾想騎車上路以車會友,只要先報備,“環保署”也會通融放行。(中國臺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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