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漢廷自爆:上廁所都被跟隨 一般民眾如何求救?(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12月23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22日晚在臉譜網首度貼文表示,風波數天,讓大家為他擔心了,謝謝大家!這次事件,執法最粗糙便是證人的身份竟遭受“被告”身份的對待。
他說,今天幸虧他并非默默無聞之人,能召開記者會痛陳,并呼吁推動“刑事訴訟法”的修正。而一般人民如果遇到同等待遇,有機會求救嗎?若非因為媒體大陣仗報道,可能至今他也無法平安。不知檢調單位用此種手段辦過多少案件,讓多少人權未在正當的程序下獲得保障。
侯漢廷說,他是“證人”,審訊全程配合。不怪罪來押我的調查員本身,可以體諒執法人員只是公務員,聽命行事是他們的工作職責。或者說,入他于罪,就是他們的本份。六點半來敲家門,至少四點半得起來工作,一直審訊到凌晨,他們也很辛苦。但律師表示過程充滿瑕疵,如廁時跟隨、兩人將我強押至車的中間座位,已妨礙他身為證人的人身自由。因此他體諒檢調的辛勞,但也委由律師指陳其中的不正義。縱使檢調強調無律師所指控、程序合法,回歸實體案情他也清清白白、問心無愧。
他說,由調查員工作超過18個小時,想到近期的“勞基法”修正案,“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全面放寬讓勞工可以連續上班12天”,在“立法院”趁著停電,強渡關山、終止討論,將規定付委。修正過程中,干話頻頻,當局官員未能苦民所苦。
正如同親自遭遇“1219事件”,才感受到“刑訴法”修正的必要;而身為勞工的他,在訪問各行各業中所得知到勞工的苦,知道此次“勞基法”修正,絕對會增加勞工的過勞狀況,而不是減少。因此12月23日中午,他鼓勵大家一起走上街頭,反對修惡“勞基法”。(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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