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案臺灣海軍高層沒事?葉毓蘭怒:留你何用。(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30日訊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海軍金江艦于因在左營軍港內(nèi)誤射雄三飛彈,造成民眾傷亡,引發(fā)社會關注。30日判決結果出爐,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被判刑1年2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被判2年徒刑,飛彈中士高嘉駿被判刑1年6月。但前臺灣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質(zhì)疑,高層竟完全沒事,這樣的“國防高層”,留你何用!
高嘉駿于2016年7月1日準備執(zhí)行年度“甲操”測驗,演練雄三飛彈發(fā)射程序時,一旁監(jiān)督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口渴離開戰(zhàn)情室,獨留高嘉駿自行練習。高嘉駿竟不慎誤選作戰(zhàn)模式,接上火線將飛彈發(fā)射出去。飛彈擊中當時正在澎湖海域作業(yè)的高雄籍翔利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和3名船員受傷。
案發(fā)當天臺灣海軍隨即公布處分結果,臺灣“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自請記過1次、海軍艦隊指揮部中將蕭維民記過2次、海軍一三一艦隊長胡志政少將記過2次、金江艦艦長林柏澤少校記大過1次、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記大過1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記大過2次、誤射飛彈的中士高嘉駿記大過2次。高雄地院30日依照“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判許博為1年2月徒刑,陳銘修則是2年徒刑,高嘉駿判刑1年6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葉毓蘭表示,這樣的判決有點輕,令人傻眼。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臺“國防部”的高層官員們,對于這個事件的發(fā)生,難道都完全沒有責任?仍然好官我自為之?有事下面的官兵自會負責?而對于未來如何避免類似禍事,也未給個說法。(中國臺灣網(wǎng)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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