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前“中研院長”翁啟惠遭“監察院”彈劾。(臺媒圖)
中國臺灣網7月4日訊 臺灣島內有可能獲得諾貝爾獎的頂級科學家、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因涉入“浩鼎案”,涉嫌大量購買浩鼎股票獲利,被控貪污,粗估獲利數億元新臺幣。經島內“監察委員”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勛、王美玉調查此案后,臺灣“監察院全院審查會”今以9票全數無異議通過彈劾,全案將送“公務員懲戒委員”議處,最重可撤職處分(去年身陷浩鼎風波后,翁啟惠已于3月下旬自行宣布請辭)。“監委”表示,翁啟惠是臺灣難得人才,很有可能拿下諾貝爾獎的科學家,發生此事相當沉痛、遺憾。
據臺媒報道,仉桂美、包宗和、王美玉等人今天舉行記者會,王美玉在會上說,彈劾此案的心情非常沉重、遺憾。翁啟惠數次對外宣稱他沒有持有浩鼎股票,經調查發現并非事實。
仉桂美表示,翁啟惠身為“中研院長”,綜理“中研院”事務,卻委托與“中研院”有合作及專屬授權關系的浩鼎董事長張念慈代投資及持有代理投資的資產,并由張念慈先代墊款項或代對外借款,借以購買大量股票投資謀取巨額利益,以圖自身利益。
仉桂美稱,翁啟惠購買股票有的有付費,但很多沒付費。經“監委”調查,2009年到2011年,張念慈用“人頭”幫翁啟惠購買浩鼎股票80萬股;張念慈2012年3月以Alpha公司名義幫翁買66萬股總計新臺幣990萬元股票,加上后來翁啟惠以女兒名義持有的浩鼎股票,估計獲利超過億元新臺幣。
仉桂美表示,張念慈為取得“中研院”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研發成果,擬以浩鼎150萬股技術股交換條件,并以張念慈名義代翁啟惠持股。張念慈以電子郵件告知,翁啟惠還回復“OK”。
此外,“監委”表示,翁啟惠不當協助張念慈成立的潤雅公司派員到“中研院”無償學習技術,取得中研院之醣分子研究成果后,又擅自私下以個人名義與潤雅簽訂材料移轉契約,期間“中研院”智財技轉處長發現有異,經承辦人請示翁啟惠,翁啟惠還是回說“約定沒有任何問題”。
“監委”約詢翁啟惠、張念慈等人,翁啟惠接受約詢時“一問三不知”,對為何不申報浩鼎股票,卻說不知怎么申報,“那是發生在美國,是我女兒購買浩鼎股票,我給張念慈的4次資金都沒有任何證據……我真的沒有故意隱瞞,我找不到申報的地方”。
仉桂美表示,“中研院”作為臺最高研究機關,又隸屬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有應為和不應為,但翁啟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誠信原則、圖利自己或他人。
包宗和說,翁啟惠擁有崇高學術研究地位,是臺灣難得人才,很遺憾卻觸法,重挫國際聲望和民眾殷切期待,不希望再有這樣的事發生。(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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