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行政部門“黨產會”稱將向國民黨追征10億新臺幣。(來源:臺媒)
臺行政部門“黨產會”稱,對于國民黨早期以“轉賬撥用”無償取得公有房產土地,最快本月底就會做出認定并祭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征高達近10億元(新臺幣,下同)的價金,此案也將是“黨產會”成立后首次確定向國民黨追征價額的案件。國民黨稱接收日產是為彌補戰時損失,“黨產會”則反擊稱國民黨戰時損失都是在大陸,不能用臺灣的土地來抵。
“黨產會”認定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
據臺媒報道,“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14日受訪稱,陳水扁當局期間臺監察部門、行政部門就有對國民黨“轉賬撥用”取得土地案進行清查,此次“黨產會”只需要補足一些數據,因此該案進度才可以較迅速。
施錦芳稱,當初國民黨取得土地,在公文上明白寫出就是“轉賬撥用”,過去國民黨也曾放棄部分轉賬撥用取得的公有土地,這些土地原本就是日產,不會有太大問題,可以確認國民黨是無償取得,這部分財產屬于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表示,“黨產會”一再選擇性辦案,將來國民黨對“黨產會”所有違法動作,一定會做出必要的司法追訴,并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
國民黨在3月24日的該案聽證會中強調,國民黨是在對日抗戰結束后,以人民團體身份接受當局以日產作為國民黨對日抗戰的戰爭補償,而非無償取得,符合當時有效法令,屬于國民黨合法且非不當取得的財產,不應移轉公有或追征價額。
“黨產會”委員則反駁稱,國民黨的戰時損失都發生在中國大陸,國民黨遷臺后,卻要用臺灣的資產,賠償其在大陸的損失,理由恐怕讓人無法接受。
“黨產會”調查稱,國民黨以轉賬撥用取得公有土地已被征收或已移轉第三人者,共計458筆,包括已移轉他人450筆、當局征收8筆,面積逾73萬平方米,以今年1月公告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至少92億元;若以移轉時當期公告現值計算,國民黨共計獲利12億4673萬多元。
“黨產會”將向國民黨追征10億新臺幣
施錦芳說明,近日國民黨有向“黨產會”申請閱卷,“黨產會”也正對該等土地之面積、移轉當年公告現值等進行重新確認與更正,預估實際追征價額會再下修,落在10億元左右。
據報道,當年國民黨取得臺北市房地大多坐落精華區,例如南京東路“大倉久和飯店”、館前路“合作金庫(總行)”及“建國大樓”、衡陽路“天仁茗茶”等處土地,都曾是國民黨黨產,國民黨則于1959年至1965年間轉賣他人。
“黨產會”本月底做成處分后,國民黨得在一定期限將“黨產會”核定的金額上繳;若國民黨拒絕繳納,“黨產會”就會移交“行政執行署”執行。國民黨屆時若不服行政處分,也可依照訴愿法規定,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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