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考試院”審查會通過“連戰條款”。(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云”)
中國臺灣網4月14日訊 臺當局“考試院”審查會通過“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修正草案,其中“連戰條款”規定臺灣地區卸任副領導人月退金不得超過18萬元(新臺幣,下同),也順利按照“銓敘部”原有版本通過。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認為,如果是“為了連戰領太多錢而‘修法’”,甚至將此視為“連戰條款”,簡直是污名化連戰。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考試院”13日召開第2次“政務人員退職撫恤條例”草案“全院審查會”,通過卸任臺灣地區副領導人月退金不得超過現18萬元的“連戰條款”。目前連戰月退金加上18%優存利息每月支領26萬元左右,待草案未來在“考試院會”通過,并送“立法院”三讀后,將不得超過現行卸任臺灣地區副領導人禮遇金18萬元。
在所得替代率部分,經“全院審查會”召集人、“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裁示進行表決,決定把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的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為70%,特任級政務人員的替代率從65%分10年降為55%。至于18%優存利率分6年歸零,按照“銓敘部”版通過。
對于臺當局“考試院全院審查會”通過所謂的“連戰條款”,連戰辦公室相當不滿。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丁遠超認為,用“連戰條款”形容這次“修法”,是不公道且不公平的。他強調,由于連戰卸任時并無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卸任禮遇條款,因此連戰申請的退休金都按照30多年的公務員年資依法申請,并無不當之處。連戰退職時執政的是民進黨,假如有問題,“民進黨會同意嗎?”如此具有針對性的“修法”根本就是污名,負責任的臺當局不該這么做。(中國臺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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