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3月17日報道 臺媒稱,蔡英文上臺后,兩岸關系進入冷和期,日前又因退役將領赴陸引發爭議,臺灣當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林全下令全面檢討退役將領、政務官、機密人員赴陸限制,預計本會期要完成“修法”。不過,早在去年11月間,陸委會就邀集相關單位,討論臺灣公務員赴陸轉機許可規范,規定一定職等公務員除“入境”中國大陸須申請許可制外,只要“過境、轉機”大陸,都需要事先申請許可,加強管制。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3月16日報道,根據陸委會在今年1月26日上報臺當局、防務主管部門、立法機構等單位的函文內容,陸委會在去年11月10日時就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公務員赴陸轉機是否應經許可獲報準事宜”會議,當時會議做成結論:中國大陸機場屬于“大陸地區”及“政府控制之地區”的涵蓋范圍,因此,臺灣公務員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都應屬于“兩岸條例”所稱“進入”大陸地區的行為。
因此,當日會議拍板,臺灣公務員赴陸前,都需要申請許可獲準。該函文也特別提醒,各單位公務員與特定身份人員要遵循,以確保公務員權益。
報道稱,須申請許可者,包括現職與離退職未滿三年的公務員、直轄市長,以及在防務、外事、科技、情報、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從事涉及機密業務的人員,或是受托這些部門從事涉及機密業務的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
據報道,上述這些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并經過臺灣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防務主管部門、法務主管部門及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后,才能入境中國大陸。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