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3月16日電 據臺“聯合新聞網”報道,蔡當局上臺后,兩岸關系進入冷和期,日前又因為退將登陸引發爭議,“閣揆”林全下令全面檢討退將、政務官、機密人員赴陸限制,預計本會期要完成“修法”。不過,早在2016年11月間,陸委會就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公務員赴陸轉機許可規范,規定一定職等公務員除了“入境”中國大陸須申請許可制以外,只要“過境、轉機”中國大陸,都需要事先申請許可,加強管制。
根據陸委會在2017年1月26日行文蔡英文辦公室、“國安會”、“立法院”、“考監院”等單位的函文內容,陸委會在2016年11月10日時,就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公務員赴陸轉機是否應經許可獲報準事宜”會議,當時會議作出結論:為維護臺灣安全與利益,公務員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都應屬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所稱“進入”大陸地區的行為。因此,當日會議拍板,公務員赴陸前,都需要申請許可獲準。該函文也特別提醒,各單位公務員與特定身份人員要遵循,以確保公務員權益。
根據“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9條規范,臺公務員與“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份的人員,需要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能進入大陸地區。
須申請許可者,則包括現職與離退職未滿3年的政務人員、直轄市長,以及在“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的人員,或是受托這些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公務”的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
上述這些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并經過“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后,才能入境中國大陸。
早前報道:臺當局“立法”針對赴陸退將 遭嗆:綠營也該管制
海外網3月3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日前臺灣退將赴陸出席活動在島內引發爭議,臺當局“行政院”與“綠委”便當會,會中通過退將、政務官赴大陸管制變嚴,將管制期延長到至少3年,最重可罰30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行政部門負責人林全2日與民進黨“立委”討論后更是對此議案拍板。對此,退將吳斯懷表示,臺當局完全是針對性“立法”,“既然要管制,以后綠營公職赴陸同樣也該受管制!
去年參加“中山黃埔兩岸情”論壇,一并出席大陸紀念孫中山活動而引發軒然大波的退役中將吳斯懷表示,身為退伍軍人,一定會遵守法規,但自己早已過了現行法定的管制赴陸年限,是否如今要溯及既往?他也表示,既然要管制“政治性行為”,以后綠營公職訪問對岸,同樣也該受管制。
吳斯懷表示,這就是針對性“立法”,要管制少將,那綠營縣市首長赴大陸也應該一起管制,不該把退將二字當作圖騰、標志,意識形態式的立法。吳還表示,民進黨縣市首長、“立委”,去大陸招商、個人政治目的,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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