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右)坐享雙薪,還領18趴。(資料照取自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2月18日訊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國民黨17日點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坐享“黨產會”高薪,卻又持續領公職人員退休金、18趴( 臺灣軍公教人員退休金享有18%優惠存款利率)優存利息,每月總計約領18萬元(新臺幣,下同),已違公職人員“退休法”規定。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退休法”規定,退休公職人員重新擔任公職,必須暫停領取月退休金,不能同時重復領取雙薪。
他指出,施錦芳擔任公職人員32年,前年3月在屏東縣政府稅務局長任內退休,粗估月退休金約6.5萬元;“黨產會”委員現職薪資大約9萬元;另外施還每月領取、18趴優存利息2.2萬元,已違反公職人員“退休法”。
洪孟楷質疑,施錦芳去年8月24日接任“黨產會”委員時,有沒有主動向原退休單位屏東縣政府申報停領退休金?請施拿出證明文件,沒有就是違反規定領取雙薪,依規定,公職人員退休金于7月16日與1月16日每半年預先支付一次,施上任后已領取下半年薪水,是否有主動歸還?
對此,施錦芳回應,自己是依規定退休的公職人員,也依規定轉任,感謝國民黨對她個人的關心。至于是否拉高道德標準,比照蔡英文宣布停領18趴優存利息?施說,這是她個人的事情,這也不涉及公務,是依規定做的事情,謝謝關心。(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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