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1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中國國民黨5月20日將舉辦黨主席及黨代表選舉投票,原依規定,新進、恢復黨籍以及欠繳黨費黨員,必須在1月20日前繳納黨費,才能取得投票資格,但多位中常委在中常會提案要求修改黨員繳納黨費辦法,放寬欠繳黨費黨員可以延長到3月底前繳交。
原本黨主席洪秀柱不表贊同,她認為任何規定修改,照理應是自下一屆選舉才開始適用,但她再三詢問在場中常委有無不同意見時,由于無人表示反對,最后只好接受并宣布通過。但她也同時強調,“最好以后不要再有這種特殊狀況發生”。國民黨中央統計,因此受影響的黨員可達66萬余人。
根據國民黨黨員繳納黨費辦法第12條規定,“黨員依規定應繳納黨費而未繳交者,暫停一切黨權。黨員補繳未繳期間之黨費后4個月,始恢復應有黨權,但補繳最多以追溯4年為限”。經修正后為“黨員依規定應繳納黨費而未繳交者,暫停一切黨權。黨員補繳未繳期間之黨費后4個月,始恢復應有黨權,但于第一季補繳歷年欠繳黨費者不在此限,補繳最多以追溯4年為限。”(中國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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