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19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曾任臺灣“大法官”的臺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在9月獲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9月提名“再任”“大法官”并任“司法院長”,引起輿論爭議。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月前公開批評,許宗力此舉是帶頭違反臺灣地區相關規定。18日,陳志祥提出一份基隆地院23位法官聯署聲明,認為許宗力不應回鍋再任“大法官”一職。
聲明書指出,依臺灣地區相關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并不得連任。許宗力于2003年10月1日擔任“大法官”8年,至2011年10月1日卸任,若獲提名再任“大法官”,絕對是違背規定。陳志祥認為,領導人任期和大法官任期有別,規定不容曲解,“若間隔5年可以再任,那代表間隔5天后也可以再任?”
陳志祥批評,若每位“大法官”都能再任,“大法官”最后會為了巴結現任領導人,做出迎合領導人的解釋,淪為當權者的“橡皮圖章”。而許宗力一旦擔任“司法院長”,便形同違反規定,“司法院長”自身都違規了,那還有什么立場進行司法改革?
陳志祥說,自身與許宗力無淵源或恩怨,但為避免有違規爭議的人擔任“司法院長”,使得司法改革出現障礙,他才毅然決然與基隆地院的其余22名法官發表聲明,明確表達反對許宗力再任。他也盼望藉此點起漣漪,獲得其他法官、法界人士聲援。(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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