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文園金庫目前由憲兵駐守,戒備森嚴,外人難以一窺究竟。這張照片還是幾年前“立委”候選人前往“查驗黃金”時所攝。(臺灣《聯合報》資料圖)
中國臺灣網9月7日訊 民進黨執政當局為清算中國國民黨黨產,連日來步步緊逼,讓藍營及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反批:如果真要清算國民黨財產,那么蔣介石時代從大陸運到臺灣的黃金是不是也要歸還給國民黨?從大陸帶來的臺北故宮國寶這是不是也要歸還?歸還給誰?怎么還?一時間,外界對于國民黨敗退大陸前夕,蔣介石運抵臺灣的黃金再度引發關注。
蔣介石運臺黃金被指仍剩108萬兩 就存在新北金庫
在臺灣,外界常指這批黃金在1950年9月就已花光,但臺灣《聯合報》今日報道指出,當初負責運送黃金的“聯勤總部財務署長”吳嵩慶之子吳興鏞,在比對父親與蔣介石日記,以及兩岸的解密官方檔案后強調,“黃金用光”絕非事實 。目前臺灣“央行”在新北市新店文園金庫的藏金,其中還有108萬兩就是當初帶來的。
據報道,現任美國加州大學醫學院教授的吳興鏞,日前與臺灣“中研院臺史所”合作,出版父親在1946至1951年的日記。他昨天下午在臺灣政治大學社資中心演講《黃金檔案:1949年黃金運臺解密》,介紹黃金的來源、數量與去向。
最常被引用來證明“黃金用完了”的論據,是蔣介石機要秘書周宏濤的回憶錄《蔣公與我》。吳興鏞說,周宏濤與父親是多年老友,但他晚年回憶明顯有誤。周宏濤書中指,1950年6月“央行”僅存黃金54萬兩,每月軍需18萬兩,因此在9月就花光。但事實上,運臺黃金另有一百多萬兩存在臺灣銀行名下,包括80萬兩的新臺幣發行準備金;另在美也有存金。
至于蔣介石當年到底搬運多少黃金到臺灣?從1948年底,蔣介石下令搬運第一批200萬兩黃金來臺,后來總計分6批,將當時“央行”手頭存金全部搬空,總計約400萬兩黃金,運到臺灣與廈門鼓浪嶼。
其中,在大陸各戰場(東南、西南、西北)花掉130萬兩。至于在臺灣,從1949年中到1951年初,當局開銷包括軍費、公務員薪餉、辦公費、發行新臺幣等,均靠這些黃金才度過。
綠營要將“不當黨產”歸還原主 108萬兩黃金還大陸嗎?
由綠營主導的所謂“不當黨產條例”7月25日在臺灣“立法院”通過。8月30日,蔡英文當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隨即掛牌開張,出任該組織“主任委員”的民進黨“立法委員”直言不諱:“不當黨產委員會”就是來“算帳”的。此前,他也“豪氣干云”表示,他要清查國民黨自1945年起取得的所有財產,包括現有黨產及可能奪自民間、掛在他人名下、附屬組織的所有財產,并將動用司法力量介入。
對此,曾有臺媒指出,既然“不當黨產條例”規定,清查“不當黨產”的起始時間為1945年,并包括“可能奪自民間”部分。那么,國民黨應有權利主張,于1948年11月起陸續運抵臺灣的“央行”黃金及故宮國寶屬于國民黨黨產,并啟動法律程序進行清理。更何況,當時運送黃金的命令下達者是“國民黨總裁”,運送行動也并非通過當時法定程序,而是依據“國民黨總裁”的意旨進行。因此對這批黃金,國民黨自有主張的權利。
據指出,這批黃金的來源主要是蔣介石政權在1948年8月,以發行金圓券名義,通過威權半強制手段,強迫民間交出的私藏黃金。當時承諾金圓券每一圓的黃金含金量是0.22217克。金圓券發行后即因戰亂而快速、劇烈貶值,1949年7月停止流通。金圓券換得的黃金多數被運送到臺灣,成為1949年6月發行新臺幣紙鈔的黃金儲備,新臺幣有了足夠的黃金準備。從這個角度看,若稱這批黃金是“奪自”大陸民間應無疑義。
臺媒說,既然民進黨當局要清理國民黨可能奪自民間的財產,并歸還原主,大陸民眾自然有權主張他們的權利,并要求臺灣歸還。(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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