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擔任臺北市長期間,簽準發放由外勤轉內勤的清潔隊員獎金,但審計處認為不符規定應追回。由于目前定讞的兩案中,判決結果有一案11人不必歸還獎金,另一案44人須返還,還有兩案在訴訟中,市長柯文哲對這起19年前的陳年舊案表示,“這就是冗事,以前留下一些爛攤,怎么做都不對”。
臺北市環保局1997至1999年間,時任市長的陳水扁同意,發給外勤轉調內勤的122名清潔隊員每月6000元(新臺幣,下同)清潔獎金。但臺北市審計處認為,調職的清潔員未從事廢棄物清理業務,不符支領資格,但陳水扁認為這是市長的行政權,堅持發放。事后臺北市府遭“監察院”彈劾,最后走法律訴訟,要求環保局追回總金額上千萬的清潔獎金,每名清潔隊員返還3萬至14.4萬元不等。
柯文哲說,這是19年前的案子,他上任后,臺北市府內部已多次討論,目前尚未有一個完美的結論。但他坦言,臺北市不管告贏告輸都很慘,那些人都已退休、有的甚至過世,就算臺北市告贏,錢要怎么拿回來?
柯文哲表示,他不主張告,但不告就被“監察院”彈劾、糾正。對于判決結果分歧,柯文哲表示,臺灣法律沒有一致性,同樣案件卻產生不同判決,連他都搞糊涂了,正思考怎么政治解決。
臺北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這是過去“政府”做的決定,但現任者也只能概括承受。環保局多次函文向審計處說明,但審計處仍不同意撤銷訴訟,并要求未定讞前都須上訴。市府打算由高層與審計處協商,說明法官對該案見解不同,希望該案件能不再追究。(記者莊琇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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