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7日表示,正將陳水扁家人在美國兩處房地產出售所得的約150萬美元歸還臺灣。(臺媒圖)
中國臺灣網7月7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美國方面今天表示,目前正將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家人在美國兩處房地產出售所得的約150萬美元歸還臺灣。臺灣當局曾表示這兩處房地產是陳水扁家人以賄款購得。
臺灣“中央社”援引路透社消息報導,美國司法部和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在聲明中說,根據此案訴狀,在陳水扁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期間,臺灣元大證券在2004年向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行賄2億新臺幣(約600萬美元)。
聲明中說:“前‘第一家庭’利用香港和瑞士銀行賬戶、空殼公司和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t. Kitts and Nevis)一家信托機構轉移所需賄款,購買弗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和紐約的房產!
在弗吉尼亞州與紐約地區法院2012年10月對這兩處房產進入最后沒收判決后,美國政府以約150萬美元出售這兩處房產。(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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