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評社7月5日報道,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原本要審查中國國民黨“立委”提出的“反恐怖行動法”(簡稱“反恐法”)草案,卻被雄三導彈誤射事件轉移了焦點,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更嗆聲沒有審該法案的必要。排案的國民黨“召委”林為洲指出,臺灣現行“反恐法規”有漏洞,“反恐法”仍有其“立法”的必要。
扁當局和馬當局任內都曾推動“反恐怖行動法”,但未完成“立法”。這一屆“藍委”黃昭順、馬文君分別獲多位“藍委”聯署再次提案,4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審議,但柯建銘卻嘲笑國民黨費心排案,只是為了雄三導彈誤射事件,并依當年“馬王政爭”自身被監聽的經驗,認為“反恐法”沒有討論的必要。
林為洲說,“資恐防制法”(簡稱“資恐法”)這個會期已經要通過了,資助恐怖主義有法律規范,但參加恐怖主義的組織卻無法可管,這樣不僅不合理,也將造成防范恐怖主義的漏洞,“反恐法”主要就是要規范人民參加任何恐怖主義的組織或活動。
林為洲表示,“綠營”原本有所疑慮,認為“反恐法”可能會侵害人權,或對恐怖主義的認定并不清楚,但這些隨著“資恐法”的通過都已經不是問題,因為“資恐法”已經定義,所謂的恐怖組織,第一必須是聯合國認定的恐怖組織如ISIS,不能隨便指控,第二恐怖組織還要經臺“行政院”自行設立的“委員會”加以認定,這部分是為了針對可能在臺灣境內自行成立的地區性恐怖組織。
林為洲認為,既然已經有辦法去認定是不是恐怖組織,就沒有所謂侵害人權的問題,“反恐法”就已經到達足夠成熟可以討論的階段,但現在還差一點就是臺“行政院”還沒有提出版本,可能是還不知道“資恐法”已經要通過,對恐怖主義已經有標準化的定義,應該是時候來檢討要不要“反恐法”了。
同時,林為洲也為自己澄清,“綠營”質疑他排“反恐法”是為了借機質詢雄三誤射事件,其實并不是,議程他上周四就已經排定,誤射事件是周五才發生,只是剛好是聯席會議,所以有委員想問誤射的事情就讓他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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