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大陸籍配偶。(網絡資料圖)
中國臺灣網6月27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7日初審通過民進黨版“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17條修正動議,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維持6年不變。此外,未來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還需參加認定測試。
據報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7日審查“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17條,外界關注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是否由6年改為4年,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后,下午“內政委員會”用表決方式初審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仍維持現行6年不變。
關于大陸配偶認定測試、免試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的標準,由“內政部”定之。據報道,這項修正草案,仍須送朝野黨團協商。
另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早在27日上午,上百名大陸配偶便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上,希望爭取大陸配偶應比照“外配”,4年能取得“身份證”。
“陸配權益修法聯盟”說,大陸配偶為了愛來到這片土地生活,養兒育女、建立家庭,沒想到今天還要背負一個讓人難以扛起的重擔,現在要的只是公平的待遇、平等與尊嚴。(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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