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主管部門《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有關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第二輪協商于5月12日至14日在廣東珠海舉行。
雙方就進一步合作偵辦涉肯尼亞電信詐騙案和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交換了部分證據及相關資料;臺灣方面將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追查幕后“金主”和贓款去向,及時追回贓款并返還大陸受害人;大陸方面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安排臺灣犯罪嫌疑人家屬前來大陸探視;雙方適時對案件偵辦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進一步深化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共同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合作機制,堅決遏制電信詐騙犯罪猖獗勢頭。
14日,大陸公安機關通報:根據馬來西亞警方移交的物證和大陸公安機關的深入調查,截至目前,已初步查清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97名犯罪嫌疑人分屬5個犯罪團伙,基本查清其中4個團伙的主要犯罪事實,32名臺灣嫌犯對實施詐騙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團伙因其他20名臺灣嫌犯已經被遣返臺灣,調查工作遇到困難。通報指出,由于一批臺灣“金主”、骨干成員在逃,給公安機關開展查證、核實、追贓等工作帶來困難。大陸公安機關邀請臺灣代表團來大陸,就案件偵辦深入溝通情況,提出協助辦案請求,交換有關證據材料。(記者鄧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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