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中國臺灣網5月11日訊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臉譜網(Facebook)貼文,指周玉蔻在5月9日的電視節目《新聞追追追》中說:“據我從側面消息得知,過去金溥聰對‘羅智強叫屬下寫公文讓馬英九頒勛章給他’是非常不屑的,那金溥聰現在是怎么搞的?怎么會離開‘國安會’,生了一場病之后,也變得跟羅智強一樣沒水平?”
對此,羅智強提出三點聲明:1、他沒有叫什么下屬寫公文頒給他勛章。2、頒不頒勛章是領導人職權,和寫公文何關?3、對此一不實說法,限周玉蔻24小時內舉證或道歉,否則不排除再追告一條。這一次,請相關人等有點骨氣,不要在電視上罵得痛快,到法院又變成“口誤”了。
羅智強并說,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副秘書長獲頒“二等景星勛章”,是行之有年的慣例。除了少部分的副秘書長未獲頒外,大部分均獲此勛章,是對參與領導人機要公務的一種肯定。民進黨時代的副秘書長也有多位獲頒此勛章。
羅智強要周玉蔻不必玩兩手邏輯。馬英九依通例頒他勛章,就批他不夠格,但如馬英九真地不頒他勛章,就批他:“你看,羅智強有問題嘛!不然大部分的副秘書長都有勛章,為何他沒有?”
羅智強認為,如果覺得應建立“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副秘書長不得獲頒勛章”的通例,可進行制度討論,無妨。那請蔡英文以后別頒勛章給副秘書長,少拿那種個案式的二手邏輯去混淆視聽。(中國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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