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7日訊 臺灣地區前副領導人呂秀蓮6日對媒體宣稱,她原本5日要去泰國參加某研討會議,預定7日發表演說,但泰國卻不發給她簽證。
據臺媒報道,呂秀蓮表示,此后雖獲臺當局“外交部”協助,但“外交部”卻發函告知呂,因她“層級甚高”,泰國外交部無法自行決定此簽證案,須呈報泰國內閣同意,因作業時間不足,泰方暫緩核發簽證。
據報道,呂秀蓮當場拿出“外交部”的公文,證明無法拿到簽證。她還宣稱,“泰國駐臺大使”(實為泰國方面駐臺灣代表人員)到辦公室向她道歉,但“大使”自己也說不清無法拿到簽證的理由,她因此拒絕“大使”的道歉。
呂秀蓮說,上個月她去澳洲一度拿不到簽證,后來又發了,但要從布里斯本去新西蘭時,卻突然接獲通知不能去,原因是有刑事紀錄。呂秀蓮稱,那是臺灣島內“戒嚴時期”的政治事件,后來經臺當局“外交部”處理就可以去了。(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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