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有關安排,臺灣方面派出代表團于4月20日抵達北京,與大陸公安機關就兩岸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有關事宜進行協商。得知此事后,10多位大陸電信詐騙受害人紛紛趕到北京,強烈要求當面向臺灣代表團“討一個說法”,表達嚴懲電信詐騙嫌犯、追回被騙財物的迫切訴求。
“向臺灣討回公道,為何如此之難?”
來自天津的李先生告訴記者,2013年9月,他被騙走697萬元。天津警方調查發現,李先生的錢先是被轉到70多個賬戶里,后又被轉到130多個賬戶,在臺灣被陸續取走。
2014年5月,李先生得知,取錢的8名“車手”(專門替電信詐騙團伙取錢的人)在臺灣被抓獲。李先生給臺中地方檢察署的檢察長寫了一封信。2015年9月,李先生終于盼到了回信,對方告訴他,如果要想求償,必須按照臺灣的法律爭取他的權利。
李先生借了2萬多元作為路費。到臺灣后,李先生找到地方檢察署的專案組,但對方給他潑了一盆冷水,“說找他們沒有用,只能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等到李先生找人寫了起訴書,卻發現8個人已經都不在押。“為什么要放呢?怎么能這樣呢?為什么發生這樣惡劣的詐騙案后,受害人想要討回基本的公道如此之難?”對于臺灣方面的做法,李先生表示實在無法理解。
“活下去,就是要看到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
2015年12月,同樣來自天津的程先生,被臺灣電信詐騙分子以身份信息被犯罪集團冒用、遭“最高檢通緝”為由,電腦被種下木馬病毒、網銀信息被竊取,騙走90多萬元的畢生積蓄。
“報案以后,我心臟病突發被緊急送醫院,醫生說再晚到10分鐘就沒命了。”程先生說,他現在一聽到電話鈴聲就感覺恐懼,生活只能靠撿破爛。
家人介紹,程先生還被診斷出抑郁癥,幾次要自殺,親人們幾乎寸步不離看護他。現在對于程先生來說,“活下去,就是要親眼看到電信詐騙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受到應有的制裁”。
4月21日凌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作出裁定,將因涉詐騙被馬來西亞于15日驅逐出境的20名臺灣嫌犯中的18人羈押禁見,對其余2人限制出境。此前,這20人被臺灣警方以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為由陸續釋放。
“被騙的錢進了臺灣,為什么就出不來了?”
“有一個問題我特別要提到,被騙的錢一旦進了臺灣,為什么就出不來了?”李先生說,“我認為這種現象是不正常的,錢能進去,就應該返還。”
“我們為了補償損失,把家里能抵押的都抵押了。”詐騙受害人、山東某企業總經理劉先生說,這些錢流入臺灣,一部分被犯罪分子揮霍,還有一部分作為贓款被上繳,為什么不能返還被騙的大陸受害人?
“希望臺灣能真正重視這件事,把我們被騙的錢盡可能地追回來,給我們一個負責任的交待。這是大陸所有受害人的共同心聲!”另一位受害人、來自河南開封的張先生說。
公安部門統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臺灣,大陸公安機關雖采取各種措施追贓,但至今僅從臺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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