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策會首席副執行長施克和會后表示,會中對兩案已達共識,“兩岸監督條例”部分,討論最多者為“立法院”審查強度,目前傾向“先強后弱”,但詳細條文內容將交智庫與黨團共同草擬。
據了解,“兩岸監督條例”現已確定“立法院”審查有前、中、后等三階段,談判前需送交談判計劃,供“立法院”審查;談判中、簽訂協議前,需送簽署草案供“立法院”逐條審議,委員會有權否決、變更草案內容,并退回重新談判,但最慢須在4個月內完成審議,否則視同無意見;談判后則采包裹表決。
[責任編輯: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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