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管處月平均加班時數高達46.7小時。圖為臺北市公立停車場內上班的員工。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加班時數第二名的環保局,推清潔路線重分配,輪班將更彈性;圖為清潔員正出車執行垃圾清運勤務。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以來“加班太多”成為府內員工最不滿的問題。對此,柯市府開始執行“超時人員關懷項目”祭出兩大對策:1.晚間10點后“避免使用Line”,創臺灣公務機關首例,2.每月加班逾45小時者將列入“關懷對象”,除須交報告說明為何加班,上級單位還將緊盯改善,引發府內騷動。
柯祭對策解決“加班太多”問題 月超時45小時須說明
柯文哲曾對臺北市府每年數億加班費“磨刀霍霍”揚言刪減,但最終并沒砍預算。去年臺北市都發局有員工中風,過勞問題浮上臺面,去年底,內部滿意度調查發現“加班時數太長”更成為府怨之首,柯文哲指示人事處研擬對策,日前端出“超時人員關懷方案”要求各局處執行。
方案提出9項預防作法,包括“晚間7點后避免開會”、“晚間10點后除有天災或影響生命安全事故,應避免加班”等。
最受矚目是晚間10點后及周休二日,除非發生天災或有影響生命安全事件,應避免利用Line、Juiker、WhatsApp指派工作;對于“持續性加班”的員工列為關懷對象,介入輔導。
在“深夜避免用Line”部分,臺北市人事處長懷敘表示,首長應有輕重緩急概念,若晚上經常通過通訊軟件交代公事,會造成員工精神緊張,沒有急到那種地步的事,就隔天再講。
業務量繁重的臺北市都發局員工直言,“急”的定義難認定,應會變成“市長、副市長很急的就叫‘急’!”衛生局員工也說,假日Line公務早成常態,問題是,這些時間能算加班嗎?
最讓市府員工“膽戰心驚”的,恐怕是被列入“關懷對象”。臺北市府明訂每月加班逾45小時者,應列名造冊,送交機關首長;主管先了解工作狀況,若有必要,首長將親自要求該主管提出報告,并提改善方案。
市府員工抱怨,加班根源來自高層要求“快”,有時傍晚才交辦,隔天中午就要完成,只好加班。過去加班情形沒那么嚴重,自從柯文哲上任加班開始嚴重,很多人覺得無奈啊!
關懷方案“本末倒置” 議員打槍:請柯先減冗事
臺北市府提出“關懷方案”試圖解決加班過勞問題,甚至還提供量表讓員工自行檢測身心狀態。但部分議員及學者均認為,上位者先改變領導方式、減少冗事,才能根本解決加班問題。
柯文哲主導的“關懷方案”挨批“擺錯重點”,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說,柯常提出還不成熟的政策,之后又改變工作方向,如此反反復覆,市府員工怎能不加班?甚至時常做白工。
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認為,關懷方案對員工是另一項額外負擔,況且一定有人不想被長官關切、約談,選擇低報加班時數,市府目前作法是“本末倒置”,建議柯文哲“別凈想些有的沒的”。
盡管市府用意是關心員工,不過專家學者也不看好關懷方案成效。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系副教授謝俊義直言,主管關懷別人還要多花時間和心力,加班原因沒有解決,關懷之后事情還是要做,最終反而更累。
心理師林萃芬則呼吁,市府更要避免讓員工長期處在精神緊繃的工作環境,產生更嚴重“心理過勞”。尤其上位者講求效率高,無形中犧牲員工的身心健康。
被關懷還得交報告 員工:恐怖!不敢再“報加班”
臺北市長柯文哲祭出“關懷項目”,避免員工加班太多。有臺北市府員工直言,加班原因無外乎是主管指派工作多,不得不加班;結果,事情多就算了,現在可能還得額外花時間“報告我為何加班?”也可能會害主管遭人事處、甚至是市長點名,“這種關懷會不會太恐怖?”目前臺北市府已開始浮現“明明有加班,卻不敢報加班”的怪現象。
關懷項目是針對加班時數超標的員工加以了解、輔導。臺北市衛生局員工透露,大家其實都低報時數,“要超過45小時很難!”舉例而言,他每天7點半上班,傍晚5點半以后就算加班,通常公文都會在接近下班時間來得特別多,即使7點離開是常態,也不會特別報加班。
有交通局員工說,有同仁不想晚下班,干脆早一點上班,有時項目多,清晨6、7點辦公室就燈火通明,當然也不會列入加班。
一位身處在“前三名血汗局處”的公務員就直言,為完成工作,加班就算了,但領加班費又有上限,最后只能報補休;就是因工作做不完得加班,怎么可能還有時間補休?明知道是“報心酸的”,也只能擇日多睡1、2小時。對于“關懷項目”他直言沒意義,反增加一件事情需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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