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屏東地檢署2日偵結屏東縣議會議長賄選案,以違反“選罷法”、賄賂等案件,起訴包含議長周典論等10名議員,及廖秋東等3名涉案的業者。檢方認定涉案議員均全盤否認,為“民主政治”不良示范,每人均被量刑、褫奪公權6年到8年不等。
據報道,周典論質疑,賄選應有對價關系,他沒付錢給任何議員,有議員協助議長選舉,但自己從頭到尾并不知情,不認同檢方單憑想象就定罪。
屏東地檢署發言人楊婉莉表示,全案未掌握議長賄選買票金額,涉案議員也都否認,但調查期間,議員潘裕隆每天從臺中驅車,趕回屏東向周典論報告,且涉案議員坦承被招待過程中,有提到支持周典論等言論,檢方依搜證證據偵結起訴。
屏東檢方調查顯示,2014年臺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周典論當選屏東縣議員而有意爭取議長職位,并與王志豐議員搭配參選正、副議長,因郭再添亦擬角逐議長,雙方競爭白熱,周即指示潘姓議員及王志豐將原住民議員與友好議員聚集至臺中,由廖姓業者負責招待。
潘姓議員知悉許、李兩議員在日本北海道旅游,專程前往會合并游說彼等提前于2014年12月21日返臺、更訂機票,由王志豐派人接機,再由廖某安排留宿支付住宿費等不正利益。潘姓議員、王志豐于22日安排顏、歸、潘、陳議員;潘議及陳議員及周典論前藍姓機要秘書分二批赴臺中。再由廖某安排留宿并支付餐飲、按摩等不正利益、王志豐則交付每人房費18000元新臺幣,其等央求議員支持周典論競選議長。
其中22日當晚先安排至某酒家飲宴消費,潘在席間發放每人1到2萬新臺幣不等零用金。部分議員席后繼續接受按摩等招待。翌日亦安排留宿支付住宿費、餐飲費、按摩費等不正利益。待24日退房后,王志豐安排議員購買西裝外套以便翌日出席投票并由林姓業者向廖某請款,再搭載議員集體南下選前入住高雄地區汽車旅館(費用王某支付),嗣25日上午搭載該等議員集體徑赴議場投票而固票成功,周典論當選第18屆議長。潘每日晚間均驅車趕回屏東面報周典論各日綁樁狀況。
潘姓業者明知酒店住宿費及購買西服等系議長選舉招待目的支付,為使涉案議員脫罪,于屏檢偵查時具結后,于案情重要關系事項虛偽陳述。(中國臺灣網 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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