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公務員違法兼職牟利情況浮濫,臺當局“銓敘部長”張哲琛昨透露,經“銓敘部”確認清查結果,臺灣竟達近千名公務員違法兼職;其中,約50名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因違法兼職,將由原屬機關移送“監察院”調查,職務最高層級者甚至到某縣市“副市長”。但到底是哪位副市長?張哲琛堅持不愿公布,“銓敘部”僅強調,違法名單需由“監察院”解密公布。
千人涉入 百人應停職
“監察院”審計部今年5月展開清查,已查出近千人可能涉及違法;為協助各機關厘清是否違法,“銓敘部”再次清查,且擬定違法標準、懲處原則,包括兼任未申請停業,查無營業事實的公司負責人、董事和監察人;掛名公司負責人、董事和監察人,但未實際參與經營和未支領報酬;明知并兼任公司負責人、董事和監察人,且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屬明確違法。
“銓敘部”上周公布調查結果,違法兼任公司或商號負責人多達千人,其中,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者約百人,應予停職并送司法院公懲會處理,另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等約50人,需送請“監察院”項目調查。
違法兼差的公務員究竟涉及多高層級?張哲琛昨被問到時,主動透露有“政務職”人員,還舉有副市長為例;但到底兼了什么職差?張哲琛提示,“可能以前本來就有經營事業”。
此外,公務員兼任教書的爭議風風雨雨,“銓敘部”確認不算違法,另外,包括機關學校合法指派、兼任歇業中公司、被當成人頭冒用等狀況者,也都沒有違法。
兼任教書 確認不違法
至于是否會有下一階段清查?張哲琛強調,“銓敘部”已訂定原則,因此工作已告一段落,后續將由各機關根據原則提報“監察院審計部”,再由“監察院”做出懲處。
經記者初步調查,部分縣市正副首長,若不是因工作關系需要掛名兼任職務,就是少數在大學院校兼課,前者皆屬法定兼職,也少有支薪,后者則合乎規范。
如臺南市長賴清德目前身兼臺南市肉品市場、臺南農產運銷公司董事長,屬法定兼職,但均未支領每月各16000元(新臺幣)酬勞;副市長顏純左身兼民進黨市黨部主委、另位副市長曾旭正是自臺南藝術大學借調,每周需義務返校授課4小時,亦不屬兼職。
臺中市長林佳龍為臺灣智庫創辦人,目前也兼任臺灣智庫董事長,一年開會兩次,但臺灣智庫強調,財務上堅持非營利且不依賴任何政黨與財團的獨立地位,林佳龍雖任董事長但并不支薪。
至于三位副市長中,林陵三因工作關系身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潘文忠在臺北市立大學兼任講座;張光瑤兼職新民高中董監事,有必要出席開會時僅領車馬費,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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