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勞團今(30)日在“立法院”外舉辦“撐40工時”人體排字行動。(中時電子報圖 陳振堂攝)
臺灣勞團高喊“給我40,其余免談”。(中時電子報圖 陳振堂攝)
民進黨團23日舉行記者會呼吁“立院”在五一勞動節前完成初審,將每周法定工時縮短為40小時。(中時電子報圖 張鎧乙攝)
臺灣聯合總工會秘書長任睦杉(左)大聲抨擊“經濟部”,不要隨著財團“妖魔鬼怪”的音樂起舞。(中時電子報圖 黃世麒攝)
中國臺灣網4月30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30)初審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
新版本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并保存5年,也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復印件時,雇主不得拒絕。若資方沒有出勤紀錄或沒保存5年,可處9萬(新臺幣,下同)以上45萬元以下罰款,最快5月中完成三讀,明年元旦即可正式實施。
“立委”吳育仁、蘇清泉向勞工們保證,“立院”本會期通過“每周工時40小時”修法絕對不是問題,也將推動休假及加班費配套修法,并呼吁“勞動部”項目勞檢,掃蕩壞雇主。
與會的臺灣聯合總工會秘書長任睦杉則大聲抨擊“經濟部”,不要隨著財團“妖魔鬼怪”的音樂起舞。(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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