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 圖自臺灣《聯合晚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市長柯文哲在前天(24日)治安會報中要求,用監視器開罰單,引發“政府”搶錢爭議。柯文哲昨天(25日)解釋,有違停熱點每月遭檢舉近萬次,警察只好24小時站崗。但他認為與其讓警察當稻草人,不如用監視器開罰單,但目前僅會針對十大違停熱點。
對此,基層警察表示,市長的構想若能解決浪費警力站崗的問題,讓警察人力充分用于轄區治安是好事。但以現今監視器,天黑后分辨率不佳,常難以判讀車牌。另外,若是連續多輛汽車違停,可能僅能照到第一輛車車牌,第2、3輛車牌會被擋住,這些實務問題也要想辦法解決。
柯文哲表示,目前臺北市有14000多支攝影機,大部分都是為交通和治安,不是為開罰單。但他也表示,目前法律并未明文禁止用監視器開單,與其要警察站在路邊當“稻草人”,干脆改用監視器,“如果這一個攝影機在那里就有嚇阻作用,為什么不給它裝1個?”
柯文哲說,創造法律是為方便行政,“不是讓法律條文卡死自己”。
監視器抓違規可能涉及“個資法”,不會“全面”利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將先研議在十大違規熱點內架設監視器,而非用轄內數萬支監視器抓違停,可降低汽機車肇禍,也避免浪費警力。
監視器抓違規消息傳出,市議員許淑華表示,這兩天已聽到許多民眾抱怨,市府未解決停車需求問題,卻急著開單罰錢。
她說,當初議會通過建置監視器,是希望能對治安有幫助,讓警察偵辦案件時有更多左證,因此要求不得作為交通違規的告發依據。柯文哲若真要用監視器開罰違停,須提修法,并有保障個人隱私的配套,送議會同意才可實施。
市議員陳永德表示,市長整頓交通的決心很好,但以監視器遏阻違停難以執行。
現有14000支監視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接電,最后一堆都附掛在路燈上,現在又要新設,需有解決接電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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