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 圖片來自臺灣“中時電子報”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被控在2013年7月底臺灣“立法院”舉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時,在場外與警方沖突,臺北檢方26日偵結,起訴陳為廷。
據報道,當時“立法院”場外反服貿協議的學生及民眾訴求立即退回、拒審服貿協議,并要求警方打開“立法院”大門,讓他們進去參加公聽會。
抗議學生及民眾試圖攀爬圍墻,約20人進入“立法院”,被警方制止后改在院內靜坐,陳為廷等其他人則在院外不停高喊口號,后與警方發生推擠,陳為廷當時拉扯警方盾牌。
臺北地檢署26日偵結,認定陳為廷犯行明確,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同案被告蔡丁貴也遭到起訴,其他被告包含魏揚、林飛帆等人,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2014年3月18日,臺灣爆發反對快速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太陽花學運”,陳為廷是學生帶頭人之一。學運后,陳為廷原欲參選2015年2月7日舉行的“立法委員”補選,但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自曝自己曾兩度性騷擾女性,引發輿論譴責,陳為廷后退出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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