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前“交通部長”葉匡時22日表示,當初兩家競爭高鐵BOT案廠商臺灣高鐵聯盟及中華高鐵聯盟,兩者所提價差高達2500億元(新臺幣)。他判斷很可能是臺灣高鐵忘了計算特許期間內還得購買新車、更新機電設備、提升技術等成本,估算失準種下一連串高鐵財務炸彈遠因。
葉匡時卸任來,積極站上火線對高鐵原始五大股東展開回擊。昨天他接受專訪時說,當時臺灣金融機構沒有項目融資概念,貸款要拿實體抵押品,高鐵面臨第一個燃眉之急就是貸不到錢;反觀境外BOT案廠商投標前,應先與銀行談好貸款,做為投標門坎,偏偏臺灣先讓廠商得標了,再找銀行團,當局只好出手背書作保,幫忙多了、自然干預也多了。
葉匡時說,依約原始股東出資比例應達25%,但至今未達2%。他批評,原始股東當初投標條件沒達成,出現財務危機,自己一點虧都不吃,要當局埋單,這是說不過去的。
臺灣欣陸控股公司(原大陸工程公司)表示,時空背景不同,許多事情不能一概而論,葉匡時的說法不正確,其他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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