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評社”21日專論文章,作者為評論員汪鑒銘,原題《臺抗議大陸設立新航線揭示何種意義?》,全文摘編如下:
大陸因經濟發展與空中通航需要,民航局于1月12日發布公告,在所謂的“海線中線”以西8公里范圍內的東南沿海設立四條新航線(M503、W121、W122與W123),預計3月5日凌晨生效。不料,海峽對岸的臺灣暴跳如雷,臺“交通部民航局”、“陸委會”、“外交部”等強烈抗議,要求大陸新航線西移。
藍綠較量十分激烈的臺“立法院”更是朝野難得一致,站在同一陣線,發表共同聲明,要求“行政院”向大陸抗議:“行政院”“應就大陸片面劃設航路一事,立即要求大陸盡速與臺方協商,并要求陸委會、“交通部”等,向大陸表達嚴正抗議”。同時呼吁,“大陸應知所節制,避免片面改變臺海現況,盡速以協商方式與可能采取的行動,解決此次爭議”。臺“立法院長”王金平公然表示,“面對中國大陸突如其來的舉動,‘立法院’必須做出能夠代表‘國家立場’的共同聲明”。臺社會各界也紛紛指責大陸,認為是大陸“私劃航路”,是“片面行動”。
臺灣方面的高調做法,過于激情,過于嬌情,過于強勢,過于霸道。大陸新設航線位于所謂的“海線中線”以西8公里,在大陸“上海航空飛行情報區”內,而且經過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批準,合情合理合法,也不會對臺灣航空安全造成影響,何有“片面”設立問題?臺灣方面有何理由抗議?
事實上,大陸在設立新航線問題上已表達了善意,事先向臺灣方面進行通報。臺灣方面不滿,兩岸進行了協商,但未達成共識。臺灣民航局表示,在兩岸協商中,大陸“從未提及新劃設W121、W122與W123等3條航路,且在未與臺方達成共識前,即片面公布M503等航路”。臺“交通部”代理部長陳建宇表示,上月曾與大陸協商,尚未達成共識。不過,臺陸委會官員表示,大陸曾在2010年向國際民航組織提出多條航路代碼申請,日前也曾與臺方就航路籌設及航空管制相關技術問題交換意見。
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表示,“2014年底就已得知陸方要公布該航線,當時即向大陸嚴重表達臺方立場,指M503航路將對臺方的區域飛行安全以及兩岸關系產生沖擊。其后,兩岸雙方就該航路進行了兩次溝通,大陸自認釋出善意,表示南北向的M503航路在實際飛行時會往西移4海里,但臺方并沒有接受此善意”。據臺灣媒體報道,對大陸新設航線問題,臺灣方面“斷然拒絕”。目前大陸方面沒有公開表示兩岸協商事宜。
從臺灣方面的表態與媒體報道可以判斷,兩岸就大陸新設航線問題曾進行了溝通,主要是溝通通過臺灣海峽南北的M503航線,沒有討論W121、W122與W123三條東西航線。盡管大陸做出了“讓步”,但臺灣方面仍不滿,仍無法達成共識。大陸在無奈之下選擇適當時機公告新航路,于是臺灣方面惱羞成怒,表達強烈不滿。
大陸在東南沿海設立新航線,在臺灣內部引起的強烈不滿與抗議,說明了什么問題?反映了何種意義 ?確實是需要思考的。
其一,這是兩岸政治互信不足的直接反映。雖然兩岸關系獲得重大發展,甚至建立了協商機制,但兩岸政治對抗依舊,政治認知鴻溝持續擴大。在這種情況下,兩岸任何事務只要溝通或協商遇到困難或挫折,就會發生摩擦與矛盾。臺灣方面經常會將爭議“上綱上線”。
其二,臺灣對所謂的“安全”問題高度敏感。正是兩岸政治互信不足,臺灣可能對與臺灣海峽相關的任何事情都十分敏感,擔心臺灣的“安全”問題。盡管這是民航航線,但因距離所謂的“海峽中線”比較近,在臺灣看來自然會有“安全”上的問題。
其三,在兩岸事務協商問題上,臺灣習慣了“多要少給”與“不讓步”的強硬態度與做法,在某種程度上“吃定大陸”。
在過去兩岸諸多協議與重大事項協商過程中,臺灣很少“讓步”更別講“讓利”,只要求大陸讓利,而且吃到甜頭。事實上,若沒有大陸的讓步與讓利,兩岸之間的任何協議幾乎無法達成,無法簽署。可以說,兩岸達成的協議幾乎都是大陸妥協讓步的結果。
其四,島內藍綠與社會各界雖有矛盾,甚至有時斗爭很激烈,但在維護所謂的“臺灣利益”問題上或對待兩岸爭議問題上則高度一致,非常團結,能夠“一致對外”。
其五,臺灣方面在處理兩岸事務問題上又向“老大”美國求援,希望美國向大陸施壓,促使兩岸協商。美國無權干涉中國大陸依國際民航組織規定新設航線。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表示,美國在規劃新航線問題上沒有與大陸合作,美方最關切的飛航安全問題,鼓勵大陸與各方咨商。顯然,美國在這一事件上幫不了臺灣,也無權幫臺灣。
大陸需要謹慎應對臺灣的不當抗議與無理要價,兩岸都需要從大局出發,理性處理兩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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