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去年9月向馬英九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涉關(guān)說,被控泄密等罪,今年3月臺北地院判刑1年2個月徒刑,黃世銘不滿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昨(16)日下午首度開庭,黃世銘在庭上準(zhǔn)備了13頁的上訴答辯狀,并花了近一小時念完,以告訴人身份出庭的民進(jìn)黨“立委”柯建銘聽完后說,這整篇就是一本犯罪自白書。
黃世銘被控去年9月于特偵組偵辦王金平、柯建銘涉關(guān)說司法案簽結(jié)前,夜奔官邸向馬英九及江宜樺報告,被控泄密等罪。今年3月21日臺北地院依泄密罪與違反“通訊保障及監(jiān)察法”,合并判刑1年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新臺幣,黃世銘也為此辭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職務(wù),轉(zhuǎn)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
黃世銘提起上訴后,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下午2點50分首度開庭,黃世銘和柯建銘皆有出庭。出庭前黃世銘走進(jìn)法院時,面對記者眾多提問,黃僅說“謝謝大家關(guān)心”隨即步入法庭。黃世銘的律師、前“法務(wù)部部長”王清峰受訪時則表示,黃世銘沒有泄密的問題,黃向馬英九報告也沒有問題,一審的判決有很多地方跟事實不合。
黃世銘昨日也準(zhǔn)備多達(dá)13頁的上訴答辯狀,并用了將近1個多小時的時間在法庭內(nèi)念完,不過柯建銘聽完后表示,黃世銘花這么長的時間“承認(rèn)犯罪”,還說黃這整篇根本就是一本犯罪自白書。(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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