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臺灣當局“立法院長”王金平。中新社發 劉震 攝
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因被控涉“司法關說”案,9月11日被中國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撤銷黨籍,按國民黨的有關規定,他在黨內的申訴期限到14日為止。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范姜泰基14日表示,今天是最后期限,國民黨還是希望王金平循黨內機制在最后期限向廉能委員會提出申訴,且不排除將申訴期限延長到15日零時。
此前,包括當局領導人馬英九,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等也表示鼓勵和希望王金平循黨內機制進行申訴。
王金平14日中午宴請臺灣第51屆十大杰出青年時,有媒體記者向王金平詢問,國民黨鼓勵他循黨內機制申訴,并愿等到今天午夜,是否有感受到國民黨的誠意?
王金平說,他有感受到國民黨的誠意,但他的立場仍與1日所發的聲明一致。就是不向國民黨提出撤銷黨籍的申訴,繼續循司法程序尋求救濟。
王金平9月11日被國民黨撤銷黨籍后,委托律師團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訴求,包括“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臺北地方法院9月13日裁定王金平以新臺幣938萬1210元的擔保金提供予國民黨擔保后,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以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國民黨不服裁定,委任律師團在16日向臺灣“高院”提起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于9月30日駁回國民黨律師團提起的抗告。
隨著國民黨后來的決定不再向臺灣“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王金平向臺北地院提出“假處分”及確認黨籍民事訴訟的本訴即告確定,王金平不向國民黨提出申訴以尋求恢復黨籍,就意味著本訴部分仍需按司法程序走。(記者 陳立宇 冽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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