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期約收受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賄賂,通過質詢企圖護航太極雙星團隊取得臺北雙子星大樓標案。臺北地檢署認為她已腐蝕民眾對民代不可收買之信任,昨依利用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賴素如所犯之貪污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賴素如始終否認收賄,辯稱100萬元是政治獻金,但未獲檢方采信。
同案起訴包括太極雙星實際負責人程宏道、董事賈二慶(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世益機電負責人彭建銘。賈、彭于偵查中轉為污點證人,檢方建請法院依規定減刑。賴素如與程宏道目前仍在押,今天將移審臺北地院。
2006至2009年間,臺北市政府捷運局連續四次辦理雙子星大樓招標,皆因投資團隊文件不符流標;資金不足的程宏道通過指南宮主秘黃承國協助,輾轉借款3800萬元購入雙子星C1六點七坪基地所有權,取得私地主身份,于2011年雙子星第五次招標時,成立太極雙星公司投標。
程宏道知悉臺北市政府將與中華工程、億大、賀川國際三家財團合作,參與第五次投標,程宏道擔心爭不過公地主,決定行賄市議會交通委員會議員修改投標規定。
程宏道通過彭建銘、賈二慶出面,希望賴素如提案要求捷運局優先評比私地主投資團隊資格,若無合格者,公地主才能接手開發。賴素如以須打點5名市議員為由,索賄1500萬元,程殺價到1000萬元;雙方約定前金100萬元,提案一讀通過再交付300萬元,三讀通過支付尾款600萬元。
賴素如收取彭建銘交付的100萬元后,因太極雙星遭質疑評選不公,她擔心東窗事發,便將100萬元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