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調查團29日前往臺灣屏東東港鎮大東華修船廠,登上“廣大興28號”勘驗并在屏檢監識人員協助下,進行各項采證。圖為菲調查團人員拿出放大鏡觀察船身上的彈孔。(臺灣《中國時報》 謝明祚攝)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廣大興28號”漁船在“重迭經濟海域”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案,經臺灣當局調查小組赴菲合作調查3天后,真相逐漸大白。
根據菲方8名海巡署官員作證,2船并未擦撞,是菲方廣播要臺灣漁船離開未果,現場指揮官下令開火,瞬間,8名隊員的機槍、步槍齊發,朝臺灣漁船瘋狂射擊,臺灣漁船左側靠駕駛艙處被射中45槍,船員洪石成中彈喪命。
據了解,菲方日前公布的調查結果,與臺灣方面初步調查的結果趨于一致,而未參與開槍的11名證人證詞,對臺灣漁船極為有利。
廣播后 瞬間彈如雨下
事發當天,菲律賓公務MCS-3001船上共有包括指揮官在內的海巡官員17人,另有3名農業部漁業局(BFAR)公務員,29日在菲國國家調查局(NBI)協助下,20人全數到NBI候訊,調查小組先訊問漁業局的3名公務員及未開槍的8名海巡官員作證,其余涉嫌開槍的8名官兵及指揮官,則延至今日訊問。
據指出,多名菲國海巡官兵作證時異口同聲表示,與臺灣漁船在海上遭遇并未發生沖撞,但菲方確曾廣播警告并要求臺灣漁船離開,船上指揮官見臺灣漁船未遵從指示,仍滯留未離,因此下令開槍,包括船頭的30機槍與M16、M14步槍火力全開。
由于臺灣漁船事發后經勘驗,就發現被射中45槍,留下59個彈孔,而當時混亂場面中,肯定還有多槍射入大海,菲方公務船到底共射了多少槍?有待進一步調查。
29日作證的菲方人員表示,他們當時并不知漁船上有人因此傷亡,事后得知,感到相當遺憾。
兇嫌今將接受臺灣方面約詢
由于接受詢問的海巡官兵并非開槍疑兇,不清楚為何廣播要求臺灣漁船離開、也不知道為何開槍。調查小組今將再約詢現場指揮官等9名海巡隊員,掌握指揮官說詞,以厘清事發主因,并針對開槍官兵詢問,究竟幾人開槍、由誰開槍、誰下令開火、有無違反接戰守則、比例原則等關鍵案情。
事實上,臺灣方面調查小組在抵菲首日即取得菲國提供的筆錄等書證,經翻譯成中文并連續2天徹夜磋商案情后,已大致掌握菲國涉案公務員說詞,29日展開的約詢行,即針對臺灣方面關切的事發海域、2船有無沖撞及菲國是否踐行警告、驅離、登臨等規定再作補強。
臺灣方面已取得事發錄像帶
調查小組團長、臺灣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表示“證詞對案件很有幫助”;調查小組29日也順利取得事發錄像帶備份,至于有助厘清案發海域精確位置的菲方公務船MCS-3001航程紀錄器(VDR)資料,臺灣方面已向菲方提出請求,期望能盡速取得。
臺灣方面調查小組迄今已陸續完成驗槍取彈、調取相關證言與供述、檢視案發錄像帶與登船勘驗等工作,29日則開始詢問涉案嫌疑人與證人,預計今日可完成所有詢問工作,跨海取證可望圓滿達成任務,專案小組會將相關書證、證物帶回臺灣,由臺灣方面司法機關進行刑事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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