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在日本首都東京,幸存勞工邵義誠(前左二)、死亡勞工遺屬楊世斗(前左三)和曲啟杰(前左一)與代理律師內田雅敏(前右一)走向法院。二戰時曾強擄中國勞工的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原西松組)當日與被擄中國勞工達成正式和解。西松公司向勞工方面謝罪并承諾修建紀念碑,同時支付2.5億日元(1美元約合90日元)和解金。新華社記者劉贊攝
新華網東京10月23日電(記者劉贊)二戰時曾強擄中國勞工的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原西松組)23日與被擄中國勞工達成正式和解。西松公司向勞工方面謝罪并承諾修建紀念碑,同時支付2.5億日元(1美元約合90日元)和解金。
雙方當天上午在東京簡易法院(日本最低一級法院)辦理了正式和解手續。根據和解書,西松公司承認二戰期間強擄360名中國勞工的歷史事實,向幸存勞工及死亡勞工遺屬真誠謝罪,為教育后人,將在強制勞動地點安野發電站建立紀念碑。此外,西松公司出資2.5億日元,用于對360名勞工進行補償、尋找下落不明勞工、建立紀念碑等費用。
此次和解談判是由西松公司于今年4月向被擄中國勞工方面提出的,8名勞工和遺屬響應了和解請求。除達成上述和解協議外,雙方同時還以法律形式確認,對于日本最高法院判決否定西松公司有法律責任一事,雖然西松公司也持這一見解,但勞工方面對此并不認同;如有其他勞工或遺屬不愿接受上述和解方案,上述和解協議并不能剝奪其索賠權利。
對于此次達成的和解,被擄勞工方面發表聲明說,和解方案接近勞工方歷來要求的“公開謝罪”“建紀念碑(館)”和“賠償損失”的目標。勞工方對西松公司主動提出和解的勇氣予以正面評價。但聲明同時也指出,此次和解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希望有關企業和日本政府以此次和解為契機,為解決強擄中國勞工問題作出積極努力,使相關問題和歷史責任盡快得到全面和妥善解決。
1944年,360名中國勞工被西松組強擄到日本廣島安野發電站工地從事重體力勞動直至日本戰敗,其中29名勞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國的輪船上。1998年,5名中國勞工及遺屬向廣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西松公司進行賠償。
廣島地方法院2002年7月作出一審判決,雖認定西松公司應負法律責任,但以超過20年的訴訟時效為由駁回原告訴求。2004年7月,廣島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判原告勝訴。而日本最高法院在2007年4月最終裁定原告敗訴。但判決同時認為,受害者承受了極大的精神和肉體痛苦,西松公司強制中國勞工勞動也獲得了相應利益,希望包括西松公司在內的相關方面“在救濟受害者方面作出努力”。此后,原告方一直要求西松公司采取措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