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提高意外險經營門檻 明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須提供意外險保單實時查詢服務
新華網北京8月28日電(記者毛曉梅、王文帥)為有效杜絕“假保單”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發生,中國保監會近日提高了意外險業務的經營“門檻”,出臺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簽發或新注冊激活的意外險保單,保險公司必須向客戶提供實時信息查詢服務。
近來,一些保險中介機構如航空售票點向旅客兜售假航空意外險保單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為此,加強對保險公司中介業務的監管,改變目前落后的管理方式,讓“假保單”沒有空隙可鉆,正是保監會此次出臺《標準》的初衷。
據保監會28日通告,從2010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經營意外險業務必須實現電腦出單、電腦聯網、實時管理,保單原始信息實時進入公司核心業務系統。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實現意外險全面信息化管理的保險公司,將限制直至禁止其經營意外險業務。
按照此次出臺的《標準》,消費者購買意外險后,可通過保單上標明的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即時查詢保單信息,也可以在2天后通過保險公司網站自助查詢保單信息,查詢服務至少保留至保險責任結束后一個月內。保險公司提供的信息應至少包括產品名稱、保單號、保費、保額、保險期間、銷售單位等信息。
保監會表示,《標準》的執行能較為有效地解決意外險“假保單”問題。消費者可以通過保監會網站查詢保險公司是否合法,進而通過登錄公司網站查詢保單是否真實有效,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此外,查詢功能的推出,也可以通過引入社會公眾監督,促使保險公司加強對意外險業務和中介機構的規范管理。隨后一段時間,保監會還將出臺多項舉措,加大對意外險領域的整頓規范力度。
保監會指出,由于《標準》提高了意外險業務的經營“門檻”,短期內意外險市場可能面臨重新洗牌整合。特別是對于主要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的極短期意外險,保險公司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財力對信息系統進行改造升級,因此從成本和產出的角度考慮,一批銷售量不大的兼業代理網點將被淘汰出局,一些規模不大的保險公司也可能放棄這一領域的業務。但從長遠來看,規范的過程也是市場培育的過程,有利于行業的長期持續健康發展。
2008年,我國意外險保費收入為203.57億元,占保險公司總保費的2.08%,向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額達118.05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