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金門縣交通旅游局表示,校外教學旅游是指到金門旅行,從事戶外參訪、畢業旅行、校際交流觀摩、研討會、賽會活動等具學習性質的活動,金門縣將給予補助做為誘因。
金門縣交旅局說,這項補助的適用對象,包括臺灣地區由大專校院、高中(職)、初中或小學學校組團,以及大陸地區由高等院校、高中、中學、小學組團,在金門停留至少36小時,且教師及學生人數合計達10人以上、學生人數達團體總人數一半的教學旅行團。
金門縣交旅局表示,申請到金門進行校外教學的學校,縣府將致贈金門觀光文宣品、紀念品、來金期間旅游平安保險、指派金門縣觀光特約解說員隨團導覽解說、以及提供便餐費、補助交流活動費。
其中,便餐費依團體成員人數及金門縣交流學校的接待人數而定,最高可申請每人補助餐費450元(新臺幣 下同),補助交流活動費用,在25人以下者補助2000元,26人以上者補助3000元。
據金門縣交旅局統計,2007年補助臺灣到金門進行校外教學旅游的學校達11所,人數704人,2008年補助的臺灣學校達23所、人數1087人,大陸學校1所、人數104人,兩年來累計有1895人受惠。(沈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