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 題:中央政府駁斥達賴“中間道路” 拒絕對主權問題做任何妥協
新華社記者傅雙琪 王小鵬
中共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10日在北京表示,達賴喇嘛提出的“中間路線”每條都是“西藏獨立”,中央政府在維護祖國統一、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的問題上“絕對不會做出任何讓步”。
朱維群在介紹近期中央有關部門與達賴私人代表接觸商談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達賴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堅贊等5人于10月31日到11月5日回國。此次接觸商談是2002年以來的第9次、今年以來的第3次。
“這次接觸商談,相互在觀念上仍然存在很大分歧,但總的氣氛是坦誠的。”朱維群說。
在此次商談中,甲日·洛迪提交了一份《為全體藏民獲得真正自治的備忘錄》。朱維群說,其各項要求仍然把中央的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對立起來,依然堅持“大藏區”、“高度自治”等“半獨立”和“變相獨立”的一套,與中國憲法根本不相容。“可以清楚地看出,達賴沒有放棄一貫的分裂主義主張。”
他說,達賴喇嘛曾經在1987年的“五點和平方案”和1988年的“七點新建議”中對他提出的“中間道路”做了解釋,再加上此次商談中提交的“備忘錄”,可以清楚看出“中間道路”到底想干什么。
第一條,達賴喇嘛不承認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他反復聲稱,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于1949年進藏的時候,西藏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到現在西藏仍然是一個被“違法占領”的獨立國家。
朱維群說:“主權問題是根本的問題,達賴喇嘛否定中國對于西藏地方的主權,實際上是在為他搞‘西藏獨立’或‘半獨立’、‘變相獨立’這一套尋找法理的根據。”
第二條,達賴喇嘛圖謀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大藏區”,即整個西藏、青海的絕大部分、甘肅的甘南自治州、四川的甘孜和阿壩自治州、云南的迪慶自治州,乃至其他地方,總面積占中國領土的四分之一。
朱維群指出,所謂“大藏區”并無歷史根據,西藏以外的藏區從來就沒有歸西藏的地方政權管理過,西藏和平解放的時候,西藏地方管理的范圍也沒有超出今天這個范圍。
“達賴喇嘛的這個要求還包藏著一個禍心,就是以單一民族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朱維群說,“中國是一個各民族高度混居的國家,這是我們的基本國情之一。如果每個民族都要求以單一民族來建立自治地方,對中國的國情和歷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就會天下大亂了。”
第三條,達賴喇嘛想以“高度自治”為名,否定、推翻西藏現行的社會政治制度。所謂“高度自治”,就是除了外交和國防,其他的所有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宗教事務全都要由“藏人”來管理。
“按照達賴喇嘛的設計,在我們四分之一的國土上,近60年來我們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全部推倒,由他們執政、上臺,重搞一套。重搞哪一套呢?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朱維群說。
第四條,要求中央把中國人民解放軍從“大藏區”范圍內撤走,由他召開一個“國際和平會議”,把中國四分之一國土作為“國際和平區”。
朱維群說:“軍隊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是領土完整、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基本保障。實際上,沒有哪一個主權國家會同意把自己的軍隊從自己的國土上撤走,中國也絕不會允許在我們的國土上搞一個‘國際和平區’。”
第五條,達賴喇嘛要求在他的“大藏區”范圍內把其他民族統統趕走。“五點和平方案”第一條中就明確寫著“必須停止向西藏移民,并使移民入藏的漢民回到中國。”流亡政府官員也曾表示,居住在西藏自治區的非藏人不享有自治權。
朱維群說:“這就透露出一個信息:如果有朝一日達賴喇嘛真的在西藏這個地方掌了權,那么他將毫不猶豫、毫不留情地實行民族歧視、民族隔離、民族清洗。”
“我們希望達賴喇嘛在有生之年做一點對國家、對人民、包括藏族人民有益的事情,”他說,“中央對達賴喇嘛回到愛國立場上的大門始終是敞開的……但是對于‘西藏獨立’、‘半獨立’、‘變相獨立’,以前沒有開過門,今后也不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