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9日電 臺灣檢調機關追查扁家海外洗錢案,查出元大銀行副董事馬維辰在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結婚前后,曾分次共匯款十八萬美元到扁家人頭、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特別助理蔡銘哲海外賬戶;檢方提訊蔡時,蔡承認這筆錢是元大給吳淑珍的。
陳致中與黃睿靚在二00五年六月結婚,當時元大馬家剛拿下復華金經營權,而馬維辰也在陳致中結婚前后,以公司公關費用的名義,將十八萬美元(約臺幣六百萬元)分散購買美金支票,用自己與旗下理財顧問林明義、兩名助理等四人的賬戶,分批轉匯到蔡銘哲的海外賬戶。